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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级新生调整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03 



关于做好2014级新生调整专业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通知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4级学生转专业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跨学历层次的不能互转专业;

2、文、理科考生只能转到相应的文、理科或文、理科兼收专业,不能跨科类调整;

3、艺术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不能互转专业;

4、师范类专业与非师范类专业不能互转专业;

5、专升本学生不予办理转专业;

6、中华路校区专业与文明大道校区的专业不能互转专业。

二、转专业的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大学期间只能调一次专业),填写转专业申请表,转出分院和转入分院同意。

2、教务处审批上报。

3、省教育厅批准。

三、时间安排

1、9月3日-4日中午12:00:各分院通知有意调整专业的学生写出书面申请书,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

29月4日:各分院填写《转专业学生汇总表》,并将该表连同电子版下午16:00前交教务处(确保转专业学生信息准确)。同时,各分院负责将本院转出学生申请书、《转专业申请表》及汇总表(含电子版)移交至相应转入的分院,由转入分院审核、签署意见。

3、9月5日:各分院将转入本院的学生申请书、签署意见后的《转专业申请表》及转入本院学生情况汇总表(含电子版)下午16:00前交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批

4、9月6-7日对转专业学生调宿舍。

5、9月9日上午调入新班,9月15日开始上课。

6、9月10-13日中午发放教材,具体时间以教材科通知为准。

四、工作要求

1各分院现有各专业至少要保留一个班的人数,且转专业人数控制在5%以内。

2、各分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转出、转入学生的思想工作,确保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人文管理学院教务处

〇一四年九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