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3  浏览量: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教科技〔2019〕234 号)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科技函〔2019〕521 号)要求,,教育厅对 2013-2017 年度高校重点科研项目进行了集中结项,未通过结项的项目给予撤项处理(具体名单附后)。被撤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 2021 年-2022年不得申报教育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项目承担单位缩减下一年度教育厅科技计划申报名额;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追回资助计划已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拨付经费,纳入学校科技计划资金统筹使用。

单位要严格落实《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切实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项目的中后期管理,严把项目质量关,督促负责人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并及时结项。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截止时间分别为 2021 年 3 月 23 日和 2021年 12 月 22 日,逾期不再受理。

项目结项是全面考核项目实施质量的关键环节,教育厅将对项目结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项目结项率和项目执行情况将作为核准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计划数量的重要依据。加大“放管服”力度,简化结项流程。项目结项验收材料受理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进行,项目结项报告纸质材料由项目承担学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留存,教育厅将适时组织抽检。项目负责人对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要求(附件 2),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报告》(2019 版,附件 3),校内相关部门完成签章审核后,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流程》(附件 4),通过云平台提交结项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后10 个工作日内,教育厅负责部门进行审核。不予通过者,项目组须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重新提交结项申请。

 

                                                       科研处

2021年1月13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含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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