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学院 关于评选表彰 2022—2023 学年三好学生和三好学生标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4  浏览量:

二级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三好学生和三好学生标兵的 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评选对象为具有我校正式学 籍的在校学生(不含2023级新生)。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 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 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组织纪律性 强,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3. 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 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出色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优良, 三好学生的评选应在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班 级前10 中产生。

4.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 卫生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三好学生标兵

三好学生标兵除具备三好学生条件外,学习成绩应特别突 出,事迹优秀,能在全校学生中起到榜样示范作用,结合2022- 2023学年学生学习成绩择优评选产生。

(三)评选名额

三好学生评选比例学院参评人数的8 ,三好学生标兵2 。各

院要在限额指标内等额评审,不得增减名额,要严格按照文件 要求执行。

三、推荐程序、评选要求

1. 本次评选由辅导员组织各班级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依据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认真评选。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 是、公平公开的原则,各学院严格把关、宁缺毋滥。

2. 有下列情形者不能参加评选:有煽动闹事及破坏安定团 结的言行;一学年中,考试、考查课程有不及格现象;请事假 累计超过两周;有打架斗殴、偷盗、破坏公物等损人利已、道 德败坏的行为;上学年内受过处分。

3. 评选结果要先在班级公示,公示无误后上报学院审核。 学院审核无异议后,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中要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并上报学生处审核备案。学生处审核无异议 后,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以上公示均采用线上和线下同时进行的方式。

4. 评选出的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安阳学院先进个人推荐 审批表》(见附件1),由各学院负责审查、推荐,并附各学院推荐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公示名单,一并上交学生处。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评选条件 和标准,完善相关措施,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坚决杜绝评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各学院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 作,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激励更多的青 年大学生励志勤学、刻苦磨练,在激情奋斗中绽放青春光芒、 健康成长成才。

五、材料上报要求

1. 各学院推荐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公示名单电子版发送 至学生处邮箱,纸质版上交至学生处思想教育科。

2. 学院公示文档要求:

(1) 获奖学生名单分班汇总;

(2) 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居中,行距为32磅;

(3) 正文:班级名称为黑体三号字,要求写全称;其他为仿宋GB2312三号字,28磅行距,两个名字之间空两格,名字为 两个字的之间空两格。

3. 学院书面报告格式要求:标题使用黑体二号字居中,正 文仿宋GB2312三号字,行距为28磅。

4. 主要事迹和获奖情况一栏格式要求:仿宋GB2312小四号 字,200字左右。

相关材料上报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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