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学院 关于做好 2023 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0  浏览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文件要求,结合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河南省内高等学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专任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六)参加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网报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10月24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申报,个人操作流程详见《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我省已经实行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办,申请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后,请按照注意事项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二)体检。体检时间从文件发布之日起至10月24日,具体体检要求请咨询体检机构(体检机构名单见附件2,申请人可就近在指定医院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按照体检机构的相关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体检表上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参加体检。 

(三)初审。认定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月24日。各单位负责组织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报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于10月24日15:00前将(附件6,附件7) Excel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0月24日前将面试合格人员(提交附件9中第1-5项和第9、11-13项材料;免试人员提交第1-5项和9-13项材料,按照附件3的要求把附件9里的材料 贴到档案袋上安阳校区交到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409室)存档。原阳校区交至图书馆7楼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区。 

特别提醒:需要将附件9打印出来贴到档案袋。

(四)认定结果和公示。河南省教育厅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终审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公示,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人所在高校。 

(五)证书领取。证书领取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认定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要做好宣传,将网报、体检、等具体时间通知本单位申请人员。要认真审核本单位申请人员材料,审核结果须在单位进行公示。 


联 系 人:张凯(安阳校区) 

联系电话:0372—2171801 

电子邮箱:ayxyjsfzzx@163.com 

地址:行政楼 409 室 


联 系 人:刘文莉(原阳校区) 

联系电话:15936510201 

电子邮箱:ayxyyyxqjsfzzx@163.com 

地 址:图书馆 7 楼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区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 

    2.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

    3.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个人材料清单 

    4.各高校在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上传材料清单 

    5.河南省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公示结果(样式) 

    6.河南省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公示名单(样式) 

    7.河南省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样式) 

    8.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 

    9.河南省 2023 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个人材料审核清单 


安阳学院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 1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

 

一、报名网站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二、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6 日-10 月 24 日。 

三、网上报名流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网上办事”,点击教师资格 认定“网上办理”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 上注册。实名核验成功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学历证书信息、学位证书信 息的核验或补充。然后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板块进行报名, 按照“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 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提交申报 信息”等规定流程据实、正确填报相关内容。申请人选择任 教学校所在地的省份(河南省)及认定机构(河南省教育厅), 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面试成绩合格选择面试人员确认点、 免试认定选择免试人员确认点),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的填写申请信息(特别 提示:“工作单位”须严格按所在学校校名全称填写,不得增加、删减或只填写院系、附属医院名称;如因信息填写不 规范或不完整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 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 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 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 ”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 他信息。 

2.“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 个人普通话信息。 

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 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 普通话证书信息。 

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 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 致。 

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 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 于 190KB,格式为 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3.“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 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申请人员填写最高学历证 书编号。其中,以往届师范生本科学历申请认定的免试人员 填写本科学历证书编号。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 “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査当前核验的信息是 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 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 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 片小于 200KB,格式为 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 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 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 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 人学位证书信息。以博士学位申请认定的免试人员填写博士 学位证书编号。 

(二)报名 在我省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 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试)”;认定 所在地选“任教高等学校所在地”。 

2.“学历专业类别”栏目须选择“师范教育类”或“非 师范教育类”,具体要求如下:面试成绩合格人员选择“非 师范教育类”;免试人员选择“师范教育类”。 

3.“申请任教学科”: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应严格按照参 加面试考试的申请任教学科填写,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应 按照所学专业填写与其相同或相近的任教学科。“申请任教 学科”应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如“二级学科”不能明 确显示本人任教课程,可填至“三级学科”,禁止填写一级 学科。所有填报不一致或填写一级学科的人员,将取消本次 认定资格。任教学科请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 中《学科对照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例如: “C66 文化教育大类,C6601 语言文化类,C660101 汉语”, C66 文化教育大类为一级学科,C6601 语言文化类为二级学 科,C660101 汉语为三级学科。 

4.没有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人可选择“无”;申请人在 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 1 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文件格式为 JPEG/JPG 格式,大小不超过 190K。 

5.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 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 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 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6.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后, 请按照注意事项提示上传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3。 

7.申请人有下列情况,认定机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① 取得过某种教师资格;②被撤销过教师资格;③其它需要说 明的情况。 

8.认定确认工作由省级认定机构网上审核,申请人无需 亲自办理现场确认事宜,确认通过即为“待审批”,请耐心 等待。 

9.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不得申 请两种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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