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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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学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06    阅读次数 :

安阳学院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职工

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原阳校区:

为全面、科学衡量我校教职工工作的“质”和“量”,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提高我校教职工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加快学校内涵式建设步伐,促进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照考核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教职工的学期绩效考核工作。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贺海鹏  刘根成

副组长:王爱民  姜德刚  马保建  张  宇  张明选

        王国强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曹文龙同志兼任,成员有李亚如、吴晨玮。

二、考核时间及对象

(一)考核时间

2021年7月1日——12月31日;

(二)考核对象

1.本学期在岗工作满十四周的学校专职教职工;

2.本学期在岗工作未满十四周,不作为考核基数,也不予奖励;

3.学期中间竞聘上岗或调岗的人员若在新岗位工作不满十四周,按照原岗位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根据人员分类,按照以下三类进行考核:

(一)行政及各学院(部)管理人员

主要考核行政及各学院(部)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敬业精神、服务水平、考勤情况、在本职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等。

(二)专任教师(含实验员)

专任教师的考核依据《安阳学院专任教师学期绩效考核细则》中的规定为重要依据,主要考核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及科研情况等。

(三)辅导员

主要考核辅导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和管理能力、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和特殊问题的能力、工作态度、服务意识、学生意见反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等。

四、考核办法

(一)校级领导

由集团组织考核。

(二)各行政处室负责人、副处级及以上中层干部

由校领导组织考核。

(三)行政职员(科级及以下)

1.除负责人以外,编制在4人(含)以上的行政处室

由本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除负责人以外,编制在4人以下的行政处室

按照《安阳学院行政职员学期绩效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核分数和考核比例确定等级结果。

(四)各学院(副)院长、(副)书记、院长助理

根据所在学院(部)学期“重点工作”和“常态化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五)专任教师(含实验员)

由各学院(部)负责人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考核办法可依据《安阳学院专任教师学期绩效考核细则》进行考核,也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考核细则细化、完善,具体考核细则需报送至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各学院(部)秘书

由教务处组织实施,考核方案和考核结果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七)辅导员

实行每月考核制,考核办法由学生处制定并组织实施,考核方案和考核结果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五、考核要求及安排

(一)材料要求

1.所有参与学期绩效考核的教职工均需填写《安阳学院教职工学期绩效考核登记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绩效考核明细表》(附件1、2),考核结束后以部门为单位将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2.各部门负责人需审核本单位教职工绩效考核材料,填写《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行政人员学期绩效考核结果表》(附件3),将签字盖章后的考核结果纸质版交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各学院(部)负责人需填写《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专任教师绩效考核结果表》(附件4),将签字盖章后的考核结果纸质版交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4.各学院(部)秘书需将本人绩效考核明细表电子版交至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实施考核,填写《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秘书绩效考核结果表》(附件5),将签字盖章后的考核结果纸质版交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5.学生处需填写《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绩效结果汇总表》(附件6),并将考核方案、每月考核结果和所有辅导员考核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存档备案,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时间安排

1.行政人员考核工作应于本学期内完成。1月10日下午17点前,除部门负责人之外,编制4人(含)上的行政处室,需将签字盖章后的考核结果表(附件3)和相关人员加分依据交至人事处;除部门负责人之外,编制在4人以下的行政处室,需将本单位人员绩效考核明细表(附件2)和相关人员加分依据交至人事处,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确定考核等次;

2.各学院(部)考核工作,需按照考核项目由各单位提供相应的材料依据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算等次。1月10日下午17点前,党委组织部需将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方案和考核结果报送至人事处;教务处需将各学院学生学期考试通过率统计结果报送至人事处;科研处需将各学院教师本学期科研工作量分数统计结果报送至人事处;学促进办公室需将各学院(部)本学期优秀教师比例数据(含学生评教成绩)等相关统计结果报送至人事处;学生处需将本学期各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办法和成绩统计结果报送至人事处;招生就业处需将本学期各学院考研率统计结果报送至人事处;民主评议和各学院(部)本学期师资队伍总体建设情况由人事处负责统计。

3.寒假期间,人事处将根据相关单位报送的统计结果,按照考核办法从“重点工作”和“常态化工作”两方面对各学院(部)进行核算和等级排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结果反馈。

4.各学院(部)秘书绩效考核、专任教师绩效考核和辅导员绩效考核汇总可根据工作实际,暂定于下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完成并按照材料要求报送至人事处;

5.全校各单位考核工作完成后,由人事处汇总全校教职工学期绩效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后于下学期发放绩效考核奖金。

六、其他

(一)原阳校区的绩效考核工作,由原阳校区人事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将考核方案和结果报安阳校区人事处备案。

(二)所有参与考核工作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绩效考核工作,对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在报送材料之前,需对结果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再将最终版的材料报至人事处。

(三)各单位在开展考核工作时,如出现考核分数相同但等级不同等特殊情况,应出具相应的情况说明。

    (四)各单位要及时向教职工传达绩效考核通知文件精神,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考核工作。

联系人:吴晨玮

电  话:0372-2171068 

邮  箱:ayxyrsc315@163.com 

 

附件:1.安阳学院教职工学期绩效考核登记表

           2.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绩效考核明细表

           3.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行政人员学期绩效考核结果表

           4.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专任教师学期绩效考核结果表

           5.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秘书绩效考核结果表

           6.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绩效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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