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安阳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10    阅读次数 :

校属各单位:

全面、科学衡量我校教职工工作的“质”和“量”,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提高我校教职工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加快学校内涵建设步伐,促进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0-2021学年第学期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照考核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教职工的学期绩效考核工作。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贺海鹏  刘根成

副组长  王爱民  姜德刚  马保建      张明选

            王国强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曹文龙同志兼任,成员有李亚如、吴晨玮。

二、考核时间及对象

(一)考核时间

2021年1月1日-6月30日;

(二)考核对象

1.本学期在岗工作满十四周的学校专职教职工

2.学期在岗工作未满十四周,不作为考核基数,也不予奖励

3.学期中间竞聘上岗或调岗的人员若在新岗位工作不满十四周,按照原岗位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根据人员分类,按照以下三类进行考核:

(一)行政各学院(部)管理人员

主要考核行政各学院(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敬业精神、服务水平、考勤情况、在本职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等。

(二)专任教师(含实验员)

专任教师的考核依据《安阳学院专任教师学期绩效考核细则》中的规定为重要依据。主要考核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科研情况等。

(三)辅导员(思政辅导员、生活老师)

主要考核辅导员思想政治表现、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和管理能力、处理突发事件和学生中特殊问题的能力、工作态度、服务意识、学生意见反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等

四、考核办法

(一)校级领导

由集团组织考核。

(二)各行政处室负责人、副处级以上中层干部

由校领导组织考核。

(三)行政职员(科级及以下)

1.除负责人以外,编制4人(含)上的行政处室

由本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组织实施考核结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除负责人以外,编制4人以下的行政处室

由各校领导会同分管单位负责人组织进行联合考核,考核结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各学院(副)院长、(副)书记、院长助理

根据所在学院(部)学期“重点工作”和“常态化工作”的等级排序进行考核认定。

(五)专任教师(含实验员)

各学院(部)负责人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考核办法可依据《安阳学院专任教师学期绩效考核细则》进行考核,也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考核细则细化、完善,具体考核细则需报送人事处,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

(六)各学院(部)秘书

由教务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思政辅导员、生活老师

实行每月考核制,考核办法由学生处制定并组织实施, 需将每月考核结果和所有考核支撑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存档备案。

五、考核安排

2021714,各行政处室将本单位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

(二)2021714日前,教务处将各学院学生本学期考试通过率统计结果报送人事处;科研处将各学院教师本学期科研工作量分数统计结果报送人事处;教学促进办公室将各学院(部)本学期优秀教师比例数据(学生评教成绩)统计结果报送人事处;学生处本学期院学生工作考核成绩统计结果报送人事处;民主评议和各学院(部)本学期师资队伍建设情况由人事处负责统计。

(三)人事处根据相关单位报送的统计结果,按照考核办法从“重点工作”和“常态化工作”两方面对各学院(部)进行等级排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结果反馈。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学院(部)专任教师绩效考核结果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全校各单位考核工作完成后,人事处汇总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后发放绩效考核奖金。

六、材料要求

(一)各单位参与绩效考的教职工填写《安阳学院教职工学期绩效考核登记表》2020-2021学年第学期绩效考核明细表(附件1、2,以部门为单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各单位负责人需审核本单位教职工绩效考核材料,填写《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行政人员学期绩效考核结果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将考核结果纸质版交至人事处。

)各学院(部)负责人需填写《2020-2021学年第学期专任教师绩效考核结果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将考核结果纸质版交至人事处。

(四)院(部)秘书需填写2020-2021学年第学期绩效考核明细表》(附件2电子版交至教务处教务处填写《2020-2021学年第学期秘书绩效考核结果表》(附件5签字盖章后将考核结果纸质版交至人事处。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及时向教职工传达绩效考核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和测评人员都要正确对待学期绩效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地进行测评。

联系人:吴晨玮

  话:0372-2171068  15738771133

  箱:ayxyrsc315@163.com


附件:1.安阳学院教职工学期绩效考核登记表

2.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绩效考核明细表

3.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行政人员学期绩效考核结果表

4.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专任教师学期绩效考核结果表

5.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秘书绩效考核结果表

 

                                     安阳学院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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