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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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学院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08    阅读次数 :

安阳学院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安职改办〔2022〕14号)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开展2022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报人员应为安阳学院专职教职工,与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办理单位人事代理,人事档案在安阳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托管满6个月。

2.申报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符合《安阳学院教师(实验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安院字〔2022〕352号)文件规定的相应条件。

二、工作安排

严格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履行各项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1.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次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在一个评审年度只能参加一次职称评审。

2.符合申报条件及范围的人员,填写《评审简表》(附件3)并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和原件(分开装入档案袋),向所在二级教学单位提出报名申请。

3.申报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反映本人职业道德、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有效材料,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4),对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二)二级教学单位初审推荐(11月15日前)

1.各二级教学单位需成立由院长(主任)任组长的考核推荐小组,组织做好本单位的职称初审推荐工作。考核推荐小组要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证件等进行真实性初审和专业符合度审核,并将材料统一在单位公开展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未经展示的材料不得上报,涉密材料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进行申报。

2.各二级教学单位考核推荐小组要对申报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在考核的基础上,还要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拟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评审简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3.各二级教学单位需填写《2022年度中级职称评审申报、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将本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材料复印件(一人一袋)、《评审简表》和《2022年度中级职称评审申报、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于11月15日下午16点前报送至人事处,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学校审核推荐(11月21日前)

1.学校成立资格审查组、教学审查组、科研审查组,分别由人事处(副)处长、教务处(副)处长、科研处(副)处长、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副)主任任组长,代表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审核职责,于11月16日-21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职称评审政策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进行,审查重点包括师德师风、学历、任职年限、年度考核、任期考核、教学科研成果、教学质量评价等情况。

3.资格审查组负责对申报人是否符合基础申报条件进行审查,在《评审简表》上加盖人事处公章;教学审查组负责对申报人教学工作业绩和教学质量评价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在《评审简表》上加盖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公章;科研审查组负责对申报人科研工作业绩进行审查核实,在《评审简表》上加盖科研处公章。

4.各审查组还需根据《安阳学院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积分办法(试行)》(安院字〔2021〕63号),对申报人员递交的各项材料进行量化积分;

5.各审查组需在资格审查结束次日下午16点前向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学校职改办”)递交资格审查结果,同时需报送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的情况说明(签字盖章);

6.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交纳评审费用,标准为150元/人(资格审查费50元,评审费70元,论文审查费30元)。

(四)系统填报(11月24日前)

学校职改办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创建职称系统账号,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照现从事工作岗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文件规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材料(详见附件1),于11月24日下午16点前完成系统填报。

(五)系统审核(11月28日前)

1.各审查组经办人、负责人对申报人员填报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可审核通过;如填报有误,应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员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申报人应及时、认真查看申报系统,按要求补正相关内容并重新提交,系统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28日中午12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3.申报人员自行打印系统生成的评审简表(A3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于评审会召开前交至学校职改办。

(六)评审工作(12月10日前)

评审工作由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并择期召开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会议,拟于12月1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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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结果公示及上报

学校职改办将通过评审的人员名单在评审系统及网站上予以公示,并将评审结果报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和备案。

、工作要求

1.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所有参与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单位,把纪律放在前面,将责任放在首位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传达相关文件精神,选拔出真正的师德高尚、教学优秀、科研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务。

2.各单位要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3.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需及时将退回的申报材料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

4.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不能再次退回修改

5.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各审核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审核过程中,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实行一次告知,避免多次审核。

6.各项材料均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问题说明

1.申报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当年10月31日,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2.个人申报职称和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有不实或者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3.对在知名网络媒体或平台账号上发表的正能量、理论性文章或论文论著等网络作品,点击率达到30万以上的,可由2名同行专家联名推荐,作品质量由评委会专家综合评议界定,优秀作品视同相关系列评审条件中论文著作的要求同等对待。

4.因工作岗位变动参加职称转评的申报人员,需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并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后,且经单位考核,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的,可按现从事岗位的专业系列评审条件,申报同级转评。

转评后,评审高一级职称时,专业完全相同或专业相近的,系列相同、专业相近的,转评前和转评后的职称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系列和专业都不同的,职称任职年限不能连续计算,从取得现职称资格之日算起。

5.本通知及相关工作方案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学校职改办联系。


  人:吴晨玮(安阳) 李亚如(原阳)

联系电话:0372-2171068(安阳)0373-6332066(原阳)  

邮    箱:ayxyrsc315@163.com(安阳)

          yyxqrsc@163.com(原阳)

 

附件:1.2022年度职称评审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2.2022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

3.评审简表

4.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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