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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本科毕业生论文质量检测的通知——转发自学校教务处

各学院、教学部: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科研成果的体现,是授予学生学士学位的重要依据,为了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不断提高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根据学校的整体教学进度,在2017年4月25日——5月26日期间对2017届本科毕业生开展论文(设计)质量检测工作。质量检测工作分为学生自行查重调整阶段,各学院检查监督阶段,学校抽查检测阶段。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校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论文(设计)质量检测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学生自查自纠阶段(4月25日—5月3日)

学生完成论文(设计)撰写工作后应使用维普网、中国知网等查重系统对论文(设计)进行查重,在查重通过后打印查重报告,将查重报告与论文(设计)提交给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二)各学院检测阶段(5月3日—5月12日)

各学院应在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的合理安排下,组织指导教师对所负责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逐一筛查,重复率不超过20%,撰写质量能达到本科毕业生综合训练要求者为合格。通过审核者可以进入论文(设计)答辩。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并要求学生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学生应提供与教师相同平台的查重报告。通过指导教师审核后方可进入论文(设计)答辩环节。

(三)学校抽检阶段(5月12日—5月26日)

在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检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按照5%比例从各学院随机抽检论文(设计)利用维普网络查重平台对学生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检测,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三、工作要求

(一)学生自查阶段

学生应使用维普网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检测,确保重复率不高于20%,并对论文(设计)格式和撰写质量进行自查自纠,保证错字率低于1‰,无语法错误(具体使用方法详见附件1)。

(二)各学院检测阶段

1、论文(设计)技术筛查

各学院论文查重账户只能有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或指定工作人员使用,对学生提交的论文(设计)进行查重审核(每个学生1次),不得将账户发给学生或违规为同一名学生进行重复检查。如因违规操作造成部分学生论文(设计)无法检测,有相关学院进行解决。(具体使用方法详见另行下发的使用说明)

2、论文(设计)格式检查

各学院应安排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依据《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对学生的论文(设计)格式进行检查,务求格式规范。

3、论文(设计)撰写质量检查

在各学院统一安排下,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依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对所负责的学生论文(设计)内容进行详细审查,保障学生论文(设计)质量符合要求。

4、问题反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学院应及时统计及时反馈给相关学生,限定整改日期,并要求学生认真完成。在各学院检测的过程中,如有学生存在问题,可召回相关学生进行面批,确保学生论文(设计)撰写能够如期高质量完成。如有学生因论文(设计)质量问题达不到答辩要求的,各学院应拟定好处理意见,将处理意见及相关人员名单交教务处备案。

(三)学校论文(设计)质量抽检

1、技术检测阶段

各学院在限定的时间内将抽检论文(设计)提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人员使用维普网论文查重系统进行技术检测,查重通过的论文(设计)进入专家审核阶段,未通过者将反馈给各学院并对学生采取相应的措施。

2、论文(设计)专家审核阶段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副院长、教研主任、高级职称的教师等组成的专家组,对抽检论文(设计)进行审核,专家组名单(附件2)应于5月12日前报教务处。在审核过程中,各学院专家应秉着实事求是的要求,对学生论文进行严格把关,及时填写审核报告,力求提升我校论文(设计)撰写质量。

3、处理结果反馈及处理

(1)论文查重未通过

论文(设计)重复率在20%≥40%之间,要求学生在1周内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参加论文(设计)答辩,在答辩通过后可以取得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

论文(设计)重复率在40%≥50%之间,推迟学生答辩,要求学生在1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学生向所在答辩委员会提出答辩申请,进行论文(设计)答辩。答辩通过后方可取得毕业资格,获得学士学位。

论文(设计)重复率超过50%者,缓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1年,在其整改完成后,于次年4月中旬向所在学院提出论文(设计)答辩申请,有学院安排人员组成专门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答辩通过后方可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对存在问题拒不修改的学生,在一年期满后注销其学士学位资格。

(2)专家审核未通过

专家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论文(设计),应在审核结束后告知相关指导教师,有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对相关学生进行进一步指导,并限期整改,符合要求方可进入答辩环节取得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

(3)抽检论文(设计)不合格率超过40%的学院将进行通报批评,相关学院应做好相关的整改报告。

附件1:维普网论文检测系统使用说明(学生使用版)

附件2:论文(设计)评审专家汇总表

附件:3:论文(设计)评价标准

附件4:论文(设计)专家评审反馈意见表

附件5:论文(设计)质量检测统计报表

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使用说明(学生使用版).docx


附件2——5.docx



安阳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