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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学院 关于评选表彰2020-2021学年三好学生和三好学生标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07

二级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三好学生和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评选对象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含2021级)。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组织纪律性强,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出色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优良,三好学生的评选应在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班级前10%中产生。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标兵除具备三好学生条件外,学习成绩应特别突出,事迹优秀,能在全校学生中起到榜样示范作用,结合2020-2021学年学生学习成绩择优评选产生。

(三)评选名额

  本专科学院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学院参评人数的8%,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比例为学院参评人数的2%;职业教育学院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学院参评人数的3%,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比例为学院参评人数的1%。各学院要在限额指标内等额评审,不得增减名额,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三、推荐程序、评选要求

 (一)本次评选由辅导员组织各班级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认真评选。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的原则,各学院严格把关、宁缺毋滥。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能参加评选:有煽动闹事及破坏安定团结的言行;一学年中,考试、考查课程有不及格现象;请事假累计超过两周;有打架斗殴、偷盗、破坏公物等损人利已、道德败坏的行为;上学年内受过处分。

(三)评选结果要先在班级公示,公示无误后上报学院审核。学院审核无异议后,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以上公示均采用线上和线下同时进行的方式。

(四)评选出的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安阳学院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由各学院负责审查、推荐。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评选条件和标准,完善相关措施,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坚决杜绝评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各学院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 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激励更多的青年大学生励志勤学、刻苦磨练,在激情奋斗中绽放青春光芒、健康成长成才。

五、材料上报要求

(一)各学院推荐先进个人的书面报告纸质版、公示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上交学生处。(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ayxyxsc@126.com)

(二)学院公示文档要求:

1.获奖学生名单分班汇总;

2.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居中,行距为32磅;

3.正文:班级名称为黑体三号字,要求写全称;其他为仿宋GB2312三号字,28磅行距,两个名字之间空两格,名字为两个字的之间空两格。

(三)学院书面报告格式要求:

标题:黑体二号字居中,正文仿宋GB2312三号字,行距为28磅;

(四)主要事迹和获奖情况一栏格式要求:

仿宋GB2312小四号字,200字左右。

(五)相关材料上报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5日。

附件:1.安阳学院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2.XXX学院三好学生和三好学生标兵公示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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