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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学校教职工开展第二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阳学院职业技能认定中心      更新时间:2023-05-15

校属各单位:

为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我校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贯通职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1号)精神,结合我校专业技术人才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开展第二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就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的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认定的职业(工种)范围

《安阳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职业(工种)清单》(附件1)所列的职业(工种)。

三、认定方式及等级

1.认定方式:直接认定

2.认定等级: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

四、申报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取得初级专业资格证书2年的。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相应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专业资格证书满3年;

2.取得相应系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证书。

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根据《安阳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职业(工种)清单》(附件1)关于各职业(工种)的专业要求,在比对本人专业技术从事专业后进行申报。

五、申报流程

(一)材料报送

1.《安阳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附件2),以“姓名+身份证号码”的形式命名;

2.电子证件照,要求1寸白底,JPG格式,大小不超20KB,以“姓名_身份证号码”的形式命名(注意姓名和身份证中间为英文状态下的下划线、不可有空格);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专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复印件(按哪个类别申报提供哪个类别的证书);

5.《安阳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以部门或学院汇总。

以上材料均要求纸质、电子各一份(电子证件照除外),于5月19日11:00前以部门或学院汇总后后报送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行政楼404办公室)。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一人一档(以“姓名+身份证”)汇总后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ayxyrrczjnhn@163.com。

(二)资格审查

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根据报送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三)综合评议

安阳学院专业技术人才向高技能人才贯通评审工作委员会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研究提出拟认定名单。

(四)公示认定

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对拟认定为技师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人社部门终审,通过认定的人员将颁发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其他未尽事宜以后续通知为准。

联系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宋老师  0372-2171090

 

附件:1.安阳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职业(工种)清单.xls

          2.安阳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doc

          3.安阳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信息汇总表.xls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