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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30日星期四22:13:55

通知公告

  • 关于成立中等专业学院志愿服务队的通知
  •  来源:     时间:2017-11-01     浏览:
  • 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同时培养我院学生的团结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志愿者在构建和谐校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成立中等专业学院志愿服务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重点,广泛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倡导“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有好报”的社会风尚,建立完善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活动经常、机制健全的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

    二、队伍介绍

    中等专业学院志愿服务队本着“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由中等专业学院自愿参加的学生和学生干部构成的群众性组织,主要有1~2名负责人和若干队员组建而成。面向校园和社会的不同群体,开展相关志愿服务的活动,以通过志愿活动为同学创造接触社会、奉献社会的机会,倡导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总体计划

    各班级在志愿服务队的牵头组织下,按照统一招募、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的“五统一”模式,迅速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文明交通、环境整治、生态保护、清洁卫生等方面的公共事业服务活动;开展关爱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等方面的公益慈善活动;积极参加环保、文教、卫生、科普、法制教育等宣传活动。

    四、招募条件

    1、负责人

    (1)中等专业学院全体16级在校生;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3)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

    2、队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热爱公益事业,热爱生活,具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3)有时间观念,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身心健康;

    (5)勤于学习,善于思考,有一定的沟通能力。

    五、其它说明

    1、各班级要认真组织,强化宣传,营造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做好志愿服务队的招募工作。并于2017年11月3日之前由各班班长统一将志愿者报名表提交到相关负责人;

    2、各报名者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志愿服务活动。

    3、志愿服务队成员享有学生干部身份,在各项志愿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同学将优先获得推优入团及其他评优评先资格。

                               中等专业学院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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