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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30日星期四22:13:55
  • 职业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  来源:     时间:2021-11-03     浏览:
  • 为规范我院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9号)和《安阳学院职业教育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具有安阳学院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定时间

    2020级:2021年10月15日前

    2021级:2021年10月22日前

    三、评定办法

    我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请参照《安阳学院职业教育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评定程序

    1.凡申请我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且由学生本人主动提出申请,向辅导员提交相应材料。

    2.中职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年级评议基础上,研究确定获得国家助学金名单,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将名单报上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者信息将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五、评定工作要求

    1.收到通知后,各年级主任、各班级辅导员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确保班级学生知悉通知精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认定,逾期不再受理。

    2.为不影响各项学生资助工作的正常进行,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各项工作。

    六、相关材料上报要求

    1.年级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公示名单及照片(电子版)

    2.国家助资助名单表格填写(以辅导员为单位)

    3.以上材料截止时间:2020级10月15日,2021级10月22日。

     

    安阳学院职业教育学院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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