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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特等奖学金及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4-08-20

各分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3-2014学年特等奖学金及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比例及奖励标准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比例为各分院毕业班各专业学生人数的8%,一等奖占2%,二等奖占3%,三等奖学金占3%;获奖金额分别为: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二等奖学金800元/人,三等奖学金400元/人。

    2、特等奖学金从分院二、三、四年级注册本专科学生中评审15名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奖励2000元。

    二、评审条件、程序与原则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件、程序参见《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及《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试行办法》。

2、各分院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

3、各分院应对获奖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

 4为保证奖学金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分院按时报送各项材料。需要上交纸质版的申报材料须由分院副书记签名审核、加盖分院公章,以分院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具体工作要求

各分院要组织召开年级、班级大会,学习《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试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辅导员要及时完成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2013-2014学年度每位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在此基础上开展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四、相关材料上报要求

1、特等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A4纸张,正反打印);

2、特等奖学金及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公示名单1份;

3、相关材料上报截止日期:2014年9月4日。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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