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日期:2024-08-26 01:13安阳学院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新入职教职工岗前
培训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帮助新入职教职工尽快了解校情,掌握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和科研基本方法,胜任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履行教职工岗位职责,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本科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的指导意见》(教高〔2022〕23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新入职教职工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岗前培训,引导新入职教职工把学习“师德规范”作为进入工作岗位的第一要务,对新入职教职工开展思想教育,促进其树立育人意识、培养育人能力。按照“集中培训、重在实效”的原则组织实施,使新入职教职工能够尽快转变角色,明确自身应掌握的基本技能和岗位素质,增强爱校、爱岗、敬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民主决策等学校建设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引导教职工把个人成长与学校事业发展统一起来,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带着真挚的感情在学校工作、生活,让学校真正成为新入职教师事业的舞台和精神的家园。
二、培训对象
2023年8月21日—2024年8月23日期间新入职教师(含专任教师、实验员、行政职员、思政辅导员)以及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过岗培训的教职工。具体名单见附件1。其中专任教师还需参加第三阶段的培训:省级教师发展示范中心组织的本科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
三、培训时间
第一阶段:2024年8月28日-8月29日;
第二阶段:2024年8月30日-9月5日;
第三阶段:2024年9月6日-11月30日。
四、培训形式及内容
培训形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理论学习。此阶段培训采用集中面授的方式,包含学校章程、校情校史讲解、法治建设、规章制度讲解、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培养、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宗教和意识形态、心理健康等内容。通过专题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新进教师的职业素养,引导新教师秉持“盛德日新,自强不息”的校训,强化“热爱安院、奉献教育、服务行业、卓越发展”的岗位要求,培养职业道德素养,使新入职教师尽快适应岗位角色,积极参与学校建设。
(二)第二阶段:各教学单位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的内部培训。
1.助课助教。(参训教师所在学院为每一位参训教师配备1名师德高尚、教学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通过传帮带方式,在教育思想理念、教学方法技能等方面给予指导,提升其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助课助教为必修科目不少于36学时)。各教学单位要做出完整的新入职教师助课助教方案并于9月6日前将方案报送教师发展中心。
2.实践教学。(组织新入职教师进企业、车间,现场组织实践教学活动,或与企业行业兼职教师开展交流,提升工程实践能力,帮助新入职教师尽快掌握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实践教学为选修科目不少于10学时)。
(三)第三阶段:省级教师发展示范中心组织本科高校新入职教师围绕“高等教育理论与职业发展”“教学理念与技能”“信息技术与运用”“课程思政理论与实践”“助课助教”等5个模块,进行岗前培训。详见附件4:2024-2025学年安阳学院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内容及考核标准(第三阶段)。
五、培训地点
第一阶段培训地点:详见附件2;
第二阶段培训地点为各教学单位;
第三阶段培训地点(根据委托省级师范中心培训安排,选择合适的地点、时间)。
六、培训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工作,要结合学校实际,加强对新入职教师的培训,提高新入职教师岗位适应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严肃培训纪律。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培训安排,加强管理,严肃考核。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应按时参加培训,进行签到、签退,原则上不准请假,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需经部门负责人、主管校领导同意并办理请假手续。学员无故缺席按旷工处理,培训期间无故缺席2次及以上者不予结业,并纳入下一年度补修名单中。岗前培训情况将作为教师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新聘教师未参加岗前培训或培训未结业者,重新参加下一年度岗前培训并结业,否则将影响教师本人的资格认定、职称评定、人才计划和评优评先等相关荣誉的申请。
(三)强化学习成果。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需提交一份培训学习情况登记表(须手写),于9月6日前报送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第二阶段的培训,请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将培训方案、(特别是助课助教方案)及培训期间的新闻通讯报道有关材料于9月6日前报送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第三阶段的培训由省级教师发展示范中心组织,培训形式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培训利用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平台进行,参加培训的教师学习线上课程需要打印出证书(90学时)于11月20日前报送教师发展中心;线下培训采用专题讲座的方式。根据培训期间参训人员表现情况,行政人员、实验员、思政辅导员由学校颁发岗前培训证书。专任教师由省级教师发展示范中心考核,考核合格者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不合格者重新参加相应培训。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 凯(安阳校区)
联系电话:0372-2171801
地 址:行政楼409室
联 系 人:刘文莉(原阳校区)
联系电话:0373—6332009
电子邮箱:ayxyyyxqjsfzzx@163.com
地 址:图书馆7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