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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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16 号) 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申报工作,并于2023年4月12日之前完成本校申报材料的在线审核确认工作。待教育部公布立项后一周内,获批立项项目需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用EMS寄送至省教育厅社语处。
科研处
2023 年 3 月 30日
附件1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 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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