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有关部门:
为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6〕554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16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分工与职责
发展规划与评估办公室负责组织全校数据的采集、校验、审核、上报等工作。
责任部门负责分管相关数据和文本材料的采集、录入填报和调整等工作,确保数据和文本材料准确、完整、规范、并按时完成。各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填写《2016年安阳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16年10月31日报送至发展规划与评估办公室,否则无法建立账号。发展规划与评估办建了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QQ群(群号:255878163),请各部门责任填报人及时加入工作群。相关数据采集、填报资料请从工作群共享文件区下载。
二、工作任务内容
各部门具体工作任务见附件2:《安阳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
三、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1、准备工作:
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数据任务的具体内容,学习《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和《数据库填报用户指南》(见: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群文件共享)。发展规划与评估办为各责任部门建立填报用户账号。各责任部门账号、密码统一为“13504+部门名称简称”,如“教务处”为“13504教务处”,初始密码统一为“123456”(见群文件共享)。
2、数据录入:
11月4日前完成基础数据表的上报审核,“表1-3 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4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表1-5-1 专业基本情况”、 “表1-5-2专业大类情况表”、“表1-6-1 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2 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8 实验场所(科研基地)”,8张基础数据表是填报其他数据的前提,以上8个表应于11月4日前录入并提交,以便其他数据顺利填报。其他表格的数据录入均需在11月8日完成。
3、审核和上报数据:
发展规划与评估办公室对已经录入的数据进行审核,未通过的,反馈至各责任部门进行调整、修改。审核通过的,各部门打印所报数据,由部门主管签字盖章后送至发展规划与评估办公室存档,完成数据上报。
四、注意事项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统计时间如下:
(一)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自然年是指自然年度,即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按照时点值统计当时发生数,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16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三)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
五、其他事项
数据采集、上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发展规划与评估办公室,联系人:谢静,电话:0372-5027191,电子邮箱:554395259@qq.com
六、附件
1.《2016年安阳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
2.《安阳学院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采集任务分解表》
安阳学院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