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民办高等教育学校(机构)办学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发规〔2017〕791号)要求,学校现启动安阳学院2017年度办学情况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办学情况自查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办学情况自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时高质量完成本单位自查工作。
二、办学情况自查内容
办学情况自查内容主要包括2017年度我校办学指导思想及组织机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招生及学术管理、资产与财务管理、和谐校园建设、教育事业统计等七个方面。
三、相关要求
(一)任务分工
请各部门根据《安阳学院2017年度检查评估细则任务分解表》安排(见附件1),按照考核内容认真做好本部门的自查工作,并撰写自查报告。发展规划与评估办公室负责统筹编制《安阳学院2017年度自查报告》,上报上级单位。
(二)指定联络员
为便于更好的完成本项工作,请各相关部门指定一名具体负责人担任本部门联络员,并填写《联络员登记表》(见附件2)。
(三)时间要求
1.请各部门于12月11日前将《联络员登记表》纸质版(盖部门公章)报送至发展规划与评估办公室;
2.请各部门于12月21日前将本部门自查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送至发展规划与评估办公室(自查报告纸质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ayxypgb@163.com)。
四、其他事项
具体问题请咨询发展规划与评估办公室,联系人:王晓罗,电话:0372-5027191,电子邮箱:ayxypgb@163.com 。
五、附件
1、《安阳学院2017年度检查评估细则任务分解表》;
2、2017年度办学情况自查工作联络员登记表
安阳学院
2017年12月6日
安阳学院2017年度办学情况检查任务分解.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