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统计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全体教职员基本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8-03    阅读次数 :


关于统计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全体教职员

基本信息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安排,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全体教职工信息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时间安排

各单位请于2016810日上午10点前统计汇总完毕,将电子版发至人事处ayxyrshc@163.com邮箱。

二、有关要求

(一)统计要做到数据准确、真实、可靠。为提高统计数据的使用、决策参考等价值,统计信息必须经过本人填写核对,不得虚报、瞒报、漏报,悬空估填上报。

(二)表格需填写全面、完整,不得留空。

(三)统计范围:全体专兼职教师,各行政处室人员(包括保卫人员),学工系统人员;不包括后勤服务公司工勤人员,膳食服务中心人员。

(四)各单位人员信息排列顺序:

1、各分院:(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专任教师(按照入职先后顺序)兼职教师;

2、各行政单位:按照级别由高到低顺序;

3、学工辅导员:思政辅导员按照文传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航空工程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经管学院财会学院顺序公寓辅导员及生活老师按照公寓楼号顺序。(由学生处负责统计)

(五)今年所用安阳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职员信息统计表,已上传至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请各单位负责统计人员及时下载使用,填写准确无误、经单位领导审核后,发至人事处邮箱。

(六)要做好年度间衔接,相同年度数据必须保持一致(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去年统计有误,今年可以更正)。

(七)此项统计工作由我处师文老师负责,各单位须指派工作认真且熟悉业务的同志具体承担此项工作。

请校属各单位及时启动此项工作,以确保将统计信息表按时上交人事处,顺利完成本学期此项工作。

                             安阳学院人事处

                (原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人事处)

                                  2016年8月3


上一条:关于统计2016-2017学年享受住房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统计2016-2017学年需要办理档案人事代理(单位委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