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教函〔2017〕120号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2017年河南省接收省外院校毕业生
有关问题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感谢贵单位长期以来对我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省外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我省接收省外院校毕业生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一、对签约到我省省直或中央驻豫单位的毕业生,请将其《报到证》直接签发至用人单位,档案随寄;对签约到我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所属单位的毕业生,请将其《报到证》签发至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见附件),档案随寄。
二、与我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所属单位签约的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及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函到单位所属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与我省直或中央驻豫单位签约的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及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函到河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三、未落实就业单位或用人单位暂不接收人事档案关系的省外院校河南生源毕业生,可将其《报到证》签发至其生源地所属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档案随寄。毕业生须持《报到证》、《毕业证》直接到《报到证》签往单位办理报到转签手续。
四、省外院校河南生源毕业生跨省就业的,我省不出具同意跨省就业的函件,由各培养院校凭毕业生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可直接派遣至就业单位。
五、省外院校在我省招收的定向、委培毕业生应回原定向、委培单位或地区就业。如毕业生本人要求改变就业去向的,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凡未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省外院校毕业生,我省不办理其就业报到手续。
七、河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受理2017届省外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的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八、对《报到证》签发至我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的毕业生,自2017年7月1日起,河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不再受理其就业报到手续。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将本函内容告知辖区内有关院校,并请督促其按本函要求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河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南路与相济路交叉口
邮政编码:450016
联 系 人:董光磊
联系电话:0371-65795070
网址:www.hnbys.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附件:河南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通讯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