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安阳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3-05    阅读次数 :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科学衡量我校教职工工作的“质”和“量”,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照考核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教职工的学期绩效考核工作。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孟    伟  单伟龙

副组长:王爱民  马保建  柴兴泉  张  宇  张明选  王国强  姚林茹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部,办公室主任由人事部部长赵广兼任。成员由党务部、教务部、学务部、招生就业处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考核时间及对象

(一)考核时间

2024年8月20日——2025年2月18日

(二)考核对象

1.本学期在校工作满十四周的学校专职教职工。

2.学期中间竞聘上岗或调岗的人员工作满十四周,但在现岗位工作未满十四周的,由出勤周数多的部门对其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根据人员分类,按照以下两类进行考核:

(一)行政及各学院(部)管理人员(含实验员)

主要考核行政及各学院(部)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敬业精神、服务水平、考勤情况、在本职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等。

(二)专任教师

以《安阳学院二级学院(部)绩效考核办法(修订)》相关内容为依据,主要考核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及科研情况等。

四、考核办法

(一)各行政职能部门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含部门负责人)

1.考核包括述职评议、民主评议两个部分,述职评议和民主评议满分均为100分。

2.绩效考核指标及权重:述职评议权重占比为70%,民主评议权重占比为30%。考核结果依据最终得分和各考核等级限额确定。

(二)行政职员(科级及以下)

1.参评人数在4人(含)以上的行政职能部门

由本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绩效考核结果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参评人数在4人以下的行政职能部门

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联合考核,考核等级按照实际参评人数研究确定。

(三)二级学院(部)书记、院长、主任、副书记、副院长、副主任、院长助理、学工秘书、教学秘书、实验员

根据所在学院(部)学期“指标考核工作”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学院考核等级确定其相关等级。

(四)专任教师

由各学院(部)负责人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具体考核办法可根据本学院(部)实际情况对考核细则细化、完善后执行,具体执行的考核细则需跟随考核结果一并报送至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考核要求及安排

(一)材料要求

1.所有参与学期绩效考核的教职工均需填写《安阳学院教职工学期绩效考核登记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绩效考核明细表》(附件1、2),考核结束后以部门为单位将材料纸质版交至人事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2.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需填写《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专任教师绩效考核结果表》(附件3);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需填写《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行政人员绩效考核结果表》(附件4),并将签字盖章后的考核结果纸质版交至人事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及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填写《述职汇报》(附件5),考核结束后将纸质版材料交至人事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时间安排

1.各二级学院(部)考核工作,按照考核项目由各主管单位提供相应的材料依据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算等次。3月14日17点前,党务部需将各二级学院(部)党建工作考核方案和考核结果报送至人事部;教务部需将各二级学院(部)教学及科研工作考核方案和考核结果报送至人事部;学务部需将本学期各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办法和成绩统计结果报送至人事部;教务部需将各二级学院(部)创新创业工作考核方案和考核结果报送至人事部;招生就业处需将各二级学院(部)就业工作考核方案和考核结果报送至人事部;评议考核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事部负责召开述职评议会议并统计结果。

2.人事部将根据相关单位报送的统计结果,按照《安阳学院二级学院(部)绩效考核办法(修订)》对各学院(部)进行核算和等级排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结果反馈。

3.各二级学院(部)专任教师绩效考核,暂定于3月25日上午10点前完成并按照材料要求报送至人事部。

4.各二级学院(部)评议考核,暂定于3月19日上午9点组织召开述职评议会议,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需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述职,每人述职时长不超过6分钟,述职汇报内容为考核学期本学院(部)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围绕主要成就、工作举措、创新之处等方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述职人员日常工作情况、述职表现等形成评议意见。

5.各行政职能部门需在3月18日上午10点前,将本单位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人事部。

6.全校各单位考核工作完成后,由人事部汇总全校教职工学期绩效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后随工资发放绩效考核奖金。

六、其他

(一)原阳校区的绩效考核工作,由原阳校区人事部结合实际情况牵头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报安阳校区人事部备案。

(二)所有参与考核工作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绩效考核工作,对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在报送材料之前,需对结果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再将最终版的材料报至人事部。

(三)各单位在开展考核工作时,如出现考核分数相同但等级不同等特殊情况,需出具相应的情况说明。

(四)各单位要及时向教职工传达绩效考核通知文件精神,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考核工作。

联系人:杜玉莹(安阳校区)

             张圆圆(原阳校区)

电  话:0372-2171986(安阳校区)

            0373-6332066(原阳校区)

邮  箱:ayxyrsc315@163.com(安阳校区)

             yyxqrsc@163.com(原阳校区)

附件1:安阳学院教职工学期绩效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2: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绩效考核明细表.xls

附件3: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专任教师绩效考核结果表.xls

附件4: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行政人员绩效考核结果表.xls

附件5:评议述职汇报(模板).doc

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参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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