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2015年职称评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2015年度我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今年职称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办理单位人事代理,人事档案在安阳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科托管半年以上,研究生不再直接认定中级职称,需统一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三)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五)学历和任职年限,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助教职务4年以上;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要求4年以上的,应在2011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11年9月30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三、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知识和较完备的教育理论基础,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2.承担某些课程部分或全部章节的讲授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良好。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二)工作业绩
1.教学。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为16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学校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或良好2次,或学期绩效考核一等2次。
②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③获得校级以上“三育人先进个人”、“三育人标兵”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论文作者均限前2名,其中文科至少1篇为独著)以上。
②参与撰写正式出版的著作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论文作者均限前2名,其中文科至少1篇为独著)以上。
论文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讲师水平。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②校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
③参与完成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④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1项以上。
四、办理程序
(一)符合上述受理范围、申报条件和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提交材料至人事处。
(二)申请讲师需提交的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须做出诚信承诺,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1.评审材料每人两个档案袋,按原件、复印件分类装袋,并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送材料目录》。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
3.《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联系电话0372-2171066和个人联系电话。
申报人在《评审表》第12页“本人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所作的责任保证”栏目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在一式3份的《评审表》右上角用铅笔写上人事代理档案号。
4.《河南省2015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25份及其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纸质版:登陆“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录入中高级评审简表→选择“高校教师”、“中级”、“安阳市”、“安阳市高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四项内容→录入个人信息→保存→打印时选择首页上的“打印评审简表”→打印出《河南省2014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1份(表格要求A3纸双面打印)。表格中所填主管单位代码为09980,主管单位名称为安阳市人事代理,工作单位代码为09980076,工作单位填全称: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所在学校审核推荐意见涉及分院(部)、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审核无误后签名→再复印签过名的评审简表24份→评审简表25份加盖分院(部)、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公章。
电子版:登陆“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右侧“上报申报信息”→选择状态根据需上报人数打“√”→右侧“上报申报信息文件”→选择上报路径,对格式为txt文档予以命名,命名要求:讲师+姓名+单位/部门→保存。
申报人须保证《评审简表》电子文档和纸质版为同一内容。
5.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1份复印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须延长到2015年12月31日)。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学历认证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认证,也可通过有关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认证并打印学历认证报告。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注:硕士研究生无现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只需提交继续教育证书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中级任职年限超过4年的,为近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
8.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外语免试审批表原件、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且不需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
请对照河南省人事厅豫人职 [2007]10号《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文件执行。
9.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加盖人事处公章的检索页。
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中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人指定需鉴定的论文所在期刊的封面用铅笔注明“鉴定”的字样;论文按所填写在评审简表的顺序排放;在期刊目录中标示清楚并将论文所在页折叠。
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10.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申报人在项目、课题等中担任主持人的就写主持人,若是参加者,参加名次从主持人算起(主持人是第一名,按名次往后排)。
科研不含尚未结项(鉴定)的项目(课题)。
同一课题的成果奖励、项目课题、著作和教材不重复计算。
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评委会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
11.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1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13.聘用合同原件。
14.个人养老保险的交费单据原件。
15.1章教案。
16.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参加评审答辩的人员和评委会认为需要进行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答辩人员须到评委会进行答辩。答辩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评委会通知。
17.评审费用,市人事代理科、市职称科、市教育局人事科通知后另行通知。
注:复印件(除《评审简表》)请统一使用A4纸张复印,不能缩印、质量清晰、纸张完好。
五、申报流程
1.申报人将材料按原件、复印件分类整理、装档案袋,每人两个袋子,在档案袋正面分别粘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送材料目录》。递交原件时将证书的封皮去掉。
2.个人申报材料由各单位进行初审。各单位负责人对申报人专业技术档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核,通过民主测评等形式在各单位确定人选,各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对申报条件、评审条件、个人信息、申报材料和各类证书原件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在《评审简表》“院(部)负责人”栏和《评审表》第13页“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栏填写:“情况属实,同意上报”,《评审简表》加盖公章。
对群众有异议的材料要进行认真复核,增强申报材料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
3.个人申报材料初审后送教务处、科技处复审。教务处对申报人所填写的课时量、课程安排、教学质量及效果、个人业务自传、论文著作及科研成果是否真实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并在《评审简表》“教务部门负责人”栏及“科研部门负责人”栏和《评审表》第13页“技术部门”栏及“业务管理部门”栏填写:“情况属实,同意上报”并加盖公章。
4.财务处对完成复审的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在《评审表》第13页“财务部门”栏填写:“情况属实,同意上报”并加盖公章。
5.个人申报材料通过上述环节审核后提交至人事处。人事处对申报人的资格、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提供的实物与表格填写是否一致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在相应栏目出具意见并签章。所有业绩材料由人事处加盖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6.申报审核无误,确定符合申报的人员材料由校领导在《评审表》第16页“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同意上报”并加盖学校公章。
六、附则
1.申报人可登陆“河南职称网”(www.hnzc.gov.cn)从“软件下载”栏目中免费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和 ★有关数据字典更新代码15。(2015年8月31日) 进行安装、接收更新代码,进行录入、打印《评审简表》。在录入《评审简表》个人信息时,“申报专业”应从信息系统提供的专业中选择,“现从事专业”可结合申报人实际工作手工录入申报专业相关的子专业,比如“申报专业”选择“地质”,“现从事专业”可手工录入“地质勘探”。
2.申报人须同时具备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工作业绩是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的业绩。
3.关于研究生上学期间任职年限计算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能计算为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晋升的任职年限。
4.对于国家实施学位制度(1981年)前全日制院校大学本科毕业者,在晋升教师职务时可按具有学士学位对待。
5.国家级科技奖是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省级科技奖是指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部级科技奖是指199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颁布以前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奖励以正式文件和获奖证书为准。
成果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须附获奖证书。
6. “主持”是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论证、组织和指导者,并承担其中重要工作。“主要完成人”是在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以上均以项目计划任务书或有关文件为依据。项目(课题)须附立项报告和鉴定、结项证书。
7.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是指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双语示范教学课程等。
8.SCI为科学引文索引,EI为工程索引,ISTP为科技会议录索引,A&HCI为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9.本文件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职称申报、评审的相关工作,单位负责人做好初审工作。各单位收齐后统一交教务处、科技处做好复审工作,财务处做好审核工作。校属各单位请于2015年10月30日前完成所需审核工作,审核通过人员评审费用于11月2日前交至人事处(具体费用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接收,并做好电子、纸质文档的收取、审核、提交等工作。《评审简表》电子版汇总好后以讲师+单位/部门+申报人数.txt命名文件。
附件:1.《河南省高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填写样表;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送材料目录》。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人事处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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