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是国际卫生组织公布的第十一个世界预防自杀日,本次主题是:“歧视,自杀预防工作的绊脚石”歧视会导致有自杀倾向的人在社会上受到不公正对待,使其不敢或不愿就诊、寻求专业帮助,治疗好转或结束后无法回归社会。
一、自杀定义
自杀是故意杀死自己的行为。自杀的高危因素包括精神障碍(例如抑郁症、人格障碍、酒精依赖或精神分裂症)以及某些身体疾病,例如神经性障碍、癌症和艾滋病毒感染。已具备有效的战略和干预措施以预防自杀
二、世界预防自杀日的产生
“世界预防自杀日”(WorldSuicidePreventionDay),是由创建于奥地利的国际预防自杀协会和世界卫生组织从2003年开始设立的。国际预防自杀协会是由奥地利心理学家Ringel于1960年在维也纳成立的,1996年后总部改为轮流制,现总部在法国。
世界卫生组织报告数据显示,全球每年大约有100万人死于自杀。为预防自杀和降低自杀率,自2003年开始,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自杀预防协会将每年9月10日确定为“世界预防自杀日”,以帮助公众了解诱发自杀行为的危险因素,增强人们对不良生活事件的应对能力,预防自杀行为。
三、世界预防自杀日产生背景
从全球范围来看,自杀在众多死因排序中高居第13位。据WHO的统计数字,2000年全球约100万人自杀死亡,自杀未遂者则为此数字的10至20倍。这意味着平均每40秒就有一人自杀身亡、每3秒就有一人企图自杀。自杀,已从个人行为演变成威胁人类发展的一大隐患。其中,男性自杀率最高的国家有:立陶宛、俄罗斯联邦、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等(标准:年自杀率>60/10万);女性自杀率最高的国家为:斯里兰卡、中国、匈牙利和爱沙尼亚等(标准:年自杀率>14/10万);部分非洲和拉丁美洲国家自杀率却非常低:年自杀率<1/10万,如秘鲁、埃及等。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每年自杀发生率每10万人中少于10人的,为低自杀率国家,每10万人中高于20人的,为高自杀率国家。
在1993年以前的统计中,中国属于低自杀率国家。1993年,世界卫生组织和中国卫生部在北京联合召开了“高层精神卫生研讨会”。在这次会议上,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报告,中国的自杀率为每10万人中22.2人,中国已经成为高自杀率国家。
四、历年世界预防自杀日主题
2013年­——歧视,自杀预防工作的绊脚石。
2012年——全球预防自杀:加强保护因素,唤醒生存希望
2011年——多元文化社会之自杀预防旨在呼吁人们关注不同文化群体之间存在的自杀因素差异
2010年——无论是谁,无论在哪里:全球携手预防自杀
2009年——社会文化因素与预防自杀
2008年——全球化思维、全国性计划、地方化行动
2007年——终生预防自杀
2006年——理解激发新希望
2005年——预防自杀是每一个人的事情
2004年——拯救生命,重建希望
2003年——自杀一个都太多
五、中国自杀的特点
根据专家对中国自杀者进行心理解剖分析,发现中国自杀者有以下特点:农村自杀率明显高于城市,女性多于男性;五成八的自杀者为服用农药或鼠药,七成五的死者家中存放有上述毒药,六成二的自杀者曾寻求医疗帮助;两成七的自杀死亡者曾有自杀未遂史,其亲朋好友中四成七曾出现过自杀行为;六成三的自杀死亡者曾患有各种精神疾病,但接受过精神科医生诊治的不到一成。
专家认为,至少有3种人群在中国现阶段值得引起自杀预防的重视。
一是老年人。老年人自杀在中国自杀人群中居前4位,人步入老年后,往往贫、病、孤独接踵而至,再加上老年人脑部的变化,很容易产生轻生念头。
二是青少年。调查表明,自杀已经成为中国青少年人群的首位死因。在青春期后期和假成人期,他们的情感往往起伏较大,心理素质不高,有可能诱发自杀。
三是经济条件、社会角色急剧下降的阶层。一些“白领”和高级“蓝领”的自杀意向和自杀企图在升高,很值得社会关注。
六、自杀的原因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全国每年约有25万人死于自杀,自杀已成为我国15岁到34岁的青壮年人群的首位死因。
国家疾控中心在2000年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自杀率为22.23/10万,每年约有25万人死于自杀,200万人自杀未遂,自杀已经成为我国人群第五大死因,是15岁到34岁青壮年人群的首位死因。
其中,抑郁障碍是导致自杀的首位原因,可使自杀的危险性增加20倍。焦虑障碍使自杀的危险增加6-10倍。酒精滥用或依赖的自杀危险增加6倍。患有严重躯体疾病的患者,如:癌症等慢性疾病和畸形、癫痫等形体缺陷和身体功能受损者,很容易引起抑郁情绪,是自杀的高危人群。
为提高人们预防自杀的能力,鼓励有需要的人主动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其中,大学生、女性、老年人、青少年及其家长、单位职工等人群将作为重点宣传人群。
自杀之所以成为青壮年人死亡的首因,其主要原因就是当前青壮年人群压力大,负担重,导致心理不健康问题严重,而且没有得到释放和治疗。
15岁到34岁的青壮年人群,主要分为两大类人群,一部分是在校学习的中学生、大学生,另外一部分是走入社会才成家立业的青年父母。这两类人群肩负的压力巨大。前者学业负担重,还面临自身成长和感情、就业等多方面压力。而步入社会的青壮年面临生存、工作、经济负担、子女教育等实际问题。大多数青壮年的心理压力和各种负担始终无法得到释放和纠正,最终走上自杀的悲剧道路。
心理原因
1、老年群体:孤独,作为产生自杀最主要的因素,是老年人最重的负担。疾病和经济困难也是老年人要面临的问题。
2、年轻人、大学生:他们常常因无法改变这个世界而对此心灰意冷。并且他们不愿接受家庭给他们的旧观念和旧标准。
3、职员、商人:这些人看似十分成功,其实他们的内心却相当的苦闷和失落。他们很少与家人在一起,有着无法忍受的工作压力可却没有办法休假。
4、少数民族:由于文化差异再加上经济贫穷,少数民族的社会和家庭状况使他们有一些很严重的问题。
5.儿童:年龄在5岁到14岁的儿童自杀率几乎是前十年的两倍。自杀者都失去亲人并且无法得到充分的情感支持。[3]
七、对自杀的误解
对于自杀,普遍存在着大量的误解,事实上有时会被一些假象弄得混淆不清。有关自杀的误解如下:
1、与可能自杀的人讨论自杀将诱导其自杀
事实上一般应该和可能自杀的人讨论自杀。与一个想自杀的人讨论自杀将可能使其产生相信的感觉,能够帮助他们正确处理一些重大问题,并缓解他们的压力,愿意花时间重新获得控制。
2、威胁别人说要自杀的人不会真正自杀
事实上大量的自杀身亡者曾经威胁过别人或者对他人公开过自己的想法。
3、自杀是一种不合理的行为
事实上从自杀者的角度看,几乎所有采取自杀行动的人都有充足的理由。
4、自杀者有精神疾病
事实上仅有小部分自杀未遂者或自杀成功者患有精神疾患。
5、想要自杀的人是真的想死
事实上很多人并不想死,他们只是想要逃离那个令人无法忍受的境遇,大部分曾经想过要自杀的人现在都很高兴他们还活着。他们说当时他们并不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他们只是想终止自己的痛苦。
6、自杀发生在家族中,具有一定的遗传倾向
事实上自杀倾向没有遗传性,它是习得的或者是情境性的。
7、想过一次自杀,就会总是想自杀
事实上大部分人只是在他一生中的某个时候产生自杀企图,在这段时间里,他们要么克服这种想法,要么寻求帮助,要么死亡。如果他们自己能够从短时的威胁中恢复过来,学会适应与控制,就会使自己的生活丰富多彩。
8、一个人自杀未遂后,自杀威胁可能结束
事实上自杀最危险的时候可能是情绪高涨时期,当想自杀的人严重抑郁后变得情绪活跃起来的时候。一个危险的迹象是在抑郁或者自杀未遂后出现“欣然”期。
9、一个想自杀的人开始表现慷慨并和他人分享个人财产,表明这个人有好转和恢复的迹象
事实上大多数想自杀者在情绪好转后,才有精力开始作出一定的计划,安排他们的财产。这种个人财产的安排有时类似于最后愿望与遗嘱。
10、自杀总是一种冲动行为,事实上有些自杀是冲动行为,另一些则是在仔细考虑之后才实行的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生来就不热爱生命,因为生命既是幸福的前提,也是创造幸福的源泉;世界上没有一个人不恐惧死亡,因为生命对于人只有一次。对于人类为什么会自杀的问题,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有一个经典的论述:“当一个人对生存的恐惧大于对死亡的恐惧时,他就会选择自杀。”
八、自杀的诱因
抑郁症
在自杀人群中,有近8成的人患有抑郁症。另外,自杀造成的“后遗症”亦不容忽视,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估计,一个人自杀平均会使六个家人和朋友的生活深受影响。
生存恐惧
最大的生存恐惧简单的说就是绝望,是一个人对现状或未来彻底失去生存勇气的绝望。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要想防止自杀,首先要防止产生绝望的土壤。有一些绝望基本与社会或他人无关,比如某人患了人类目前无能为力的疾病后对生活失去了勇气。
有一些绝望既与个人有关,也与社会有关。比如恋爱、婚姻失败,经营破产,上当受骗等,这些人往往会选择自杀。
有一些绝望主要是社会或他人造成的,如某市因强制拆迁导致居民自杀。因为这种绝望导致的自杀,有些时候是以失去理性、报复责任人甚至滥杀无辜的形式实现的,给社会造成巨大的伤害。在这个方面,社会应做的事很多。
九、预警信号
1、经常谈到自杀(要杀死自己);
2、总是谈到或想到死亡;
3、对绝望、无助或无价值感发出议论;
4、经常说“我不在这里就好了”或“我要离开”;
5、日渐严重的抑郁(深度悲伤、兴趣丧失、睡眠和饮食问题);
6、突然的、出乎预料的由悲伤情绪转为平和安详,甚至表现出愉快的样子;
7、有“死的愿望”,并尝试导致死亡的冒险行为;
8、对过去在乎的事情失去兴趣;
9、拜访或打电话与别人告别;
10、把事情安排停当、整理要丢掉的东西、更改遗嘱;
11、专心考虑自杀的方法,寻找付诸实施的有关信息(如互联网),同时寻求获得自杀的手段
十、国际预防自杀的模式
不是所有的自杀都可预防,但是大多数自杀是可以预防的。可在社区和国家级采取若干措施以减少危险,包括:
减少获得自杀手段(例如杀虫剂、药物、枪支);
治疗精神障碍患者(特别是抑郁症、酒精中毒和精神分裂症患者);
对自杀未遂者进行随访;
负责任的媒体报道;
培训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人员。
在较个人层次,重要的是了解只有少数自杀发生前无预兆。大多数自杀者有表明其意图的明确预兆。因此,应严肃对待所有自残威胁。此外,大多数自杀未遂者是矛盾的,并非完全蓄意死亡。
许多自杀发生在一个人有精力和意志将绝望思想转变为毁灭性行动的改善期。但是,有过一次自杀的人并非一定有风险:自杀的想法可能重新出现但并不持久,并且在一些人中这种想法可能绝对不会重新出现。
据估计,每年有90万人死于自杀。这表示每40秒就有1人死亡。就全世界而言,自杀是15-44岁年龄的人中三大主要死亡原因之一。
国际上已经形成自杀的三级预防模式。
所谓一级预防措施,是指为防止引起致命后果的行为而采取的措施,目标在于降低自杀死亡率,这些措施包括治疗精神疾病患者、控制枪支、家用煤气和汽车排出废气的去毒化处理、有毒物质获得途径的控制、缓和新闻报道等。有关研究表明,减少自杀手段的可获得性,如在一般人群中有效地控制毒物的使用可降低自杀率,也不会造成其他自杀方法使用的增加。
二级预防指对处于自杀边缘的人进行早期干预,其措施包括自杀或危机干预机构的建立、控制造成自杀的便利途径、加强急诊服务等。
三级预防则指对曾经有过自杀未遂的人防止其再次出现自杀,其措施包括:(1)心理咨询和早期危机干预;(2)加强对高危个体的药物和心理治疗;(3)开展对导致自杀的环境因素的研究,并通过诸如职业训练、提高教育文化水平、调整易导致自杀的亚文化心态等措施以尽量减少环境文化对自杀观念或行为的影响,从而有效地预防自杀和矫正歪曲的行为方式。开展自杀原因和自杀预防的研究工作的协调工作,有效地宣传精神卫生知识非常重要性,为不同种类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提供培训,更好地识别和处理自杀高危人群,监测普通人群的自杀死亡和自杀未遂特征。
十一、危机干预
危机(crisis)是指人类个体或群体无法利用现有资源和惯常应对机制加以处理的事件和遭遇。危机往往是突发的,出乎人们的预期。如果不能得到很快控制和及时缓解,危机就会导致人们在认知、情感和行为上出现功能失调以及社会的混乱。因此,危机控(crisis management)、危机干预(crisis intervention)便成为人类处理危机,给处于危机之中的个人或群体提供有效帮助和支持的一种必然的应对策略。
心理危机:心理危机,可以指心理状态的严重失调,心理矛盾激烈冲突难以解决,也可以指精神面临崩溃或精神失常,还可以指发生心理障碍。
早期的危机干预工作主要是由一些志愿者参与进行。这些志愿者或者是以往危机的受害者,或者是当前危机的受害者及其它受到危机影响的人。而早期出现的危机干预组织中较著名的有“消灭艾滋病委员会”等。但人们很快发现,危机干预中存在着非常复杂的问题,是志愿者的美好意愿所不能解决的。因此,危机干预越来越需要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工作人员参与。心理咨询师在危机干预的专业人员中是一个最为活跃的群体。后来的事实证明,由于受过专门训练的心理咨询师的参与,危机干预的组织才逐渐从盲目走向成熟。那么心理咨询师为什么能在危机干预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其专业性是如何体现、又是如何得到保证的呢?
危机干预工作中需要专业人员的参与,而心理咨询师就是这样的专业队伍。他们不仅应具备该职业的基本素质,如道德素质、反省能力和诚实品质。而且还应具备特殊的专业素质,如生活经验、镇静心态、灵活性、充沛精力、快速反应能力和换位思考能力等。当然,除去日常专业训练所养成的各种素质以外,心理咨询师也要掌握有关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如关注、倾听、评估以及某些具体的危机干预措施。
危机干预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精神文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应引起全社会的重视与投入。
干预的方法可有电话危机干预、面谈危机干预及社区性危机干预等多种方式,以社区为基础的危机干预,具体内容包括成立各种自助组织,及时识别高危人群,(如抑郁悲观者、绝症思者、老人、残疾人及天灾人祸后的当事人等)。普及相关预防知识,在社区中宣传心理卫生知识,提高扶弱济因救危活动的公众意识,预防危机所产生的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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