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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大学生参加安阳市居民医保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安阳市已于2008年全面启动了大学生医疗保险,为保障您的孩子在我校就读期间的身体健康,现就安阳市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有关政策作如下简介:

一、安阳市大学生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

大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安阳市居民医保。需要特别提醒您注意的是:大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不用再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免重复参保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二、大学生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

安阳市大学生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其中对属于低保对象的或重度残疾的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元。

三、大学生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期

大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报到时,通过在校学生处刷身份证(其中,对属于低保对象的或重度残疾的大学生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每年居民医保费。

大学生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大学生居民医保保障范围及医疗待遇支付标准

大学生居民医保保障范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享受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待遇:大学生因病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学校按50%的比例报销。
  2. 享受住院和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大学生因病在三、二、一级定点医院,分别扣除起付标准700元、500元、300元后,按60%、70%、80%的比例报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住院扣除起付标准100元后,按90%的比例报销;患门诊慢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报销(其中患尿毒症血液透析治疗、恶性肿瘤患者的放化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按80%的比例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大学生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最多可报销10万元。
  3. 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大学生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因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不含自费部分)超过1万元的医疗费用,居民大病保险分段报销:个人医疗费用在1万元至3万元之间的部分按30%的比例报销,在3万元至5万元之间的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5万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报销,一年最多报销5万元。

大学生因意外伤害致残,按伤残级别给予一次性补偿:I级伤残补偿20000元,II级伤残补偿15000,III级伤残补偿10000元,IV级伤残补偿5000元;因意外伤害死亡的,给予一次性补偿20000元。

五、大学生因病在安阳市住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大学生在安阳市居民医保联网定点医院住院,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医院医保科办理备案手续后,应由居民医保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医院记帐,学生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非联网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持相关手续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六、大学生在寒暑假、实习和因病休学期间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大学生在寒暑假、实习和因病修学期间在异地患病的,可选择在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持相关手续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七、大学生报销医疗费用需提供的材料

大学生在安阳市非联网医院和异地医院就医报销医疗费用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学校出具的学生住院就医证明、住院发票、出院证(或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医院章)、费用汇总清单(医院章)、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安阳工行卡及开户行。

八、大学生毕业后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原则

大学生毕业后在安阳市行政区内继续参加居民医保可以到所在各县(市、区)医保中心办理;在市区参加职工医保可以由所在单位到安阳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大学生毕业后到外地参加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的,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尊敬的家长朋友,为了您的孩子在我校就读期间的身体健康,以一个健康的体魄努力投入到学习当中,请督促您的孩子按照安阳市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在开学报到时及时参保缴费。

后,祝您的孩子在我校就读期间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和谐的大学生活。谢谢!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2013年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