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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30日星期四22:13:55

通知公告

  • 安阳学院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和三好学生标兵的通知
  •  来源:     时间:2017-10-19     浏览:
  • 学校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形成全优良校风、学风。根据《安阳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励管理办法》和《安阳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实施办法关要求,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和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校注册的本、专科学生,学习时间满一学年以上者,均可参加此次评选。

    此次评先评优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含2017级)符合条件均可申报。三好学生和三好学生标兵评选的条件和名额,以《安阳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依据,各分院院应严格对照评选条件,从严掌握,不得降低标准,不能突破名额。

    二、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和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组织纪律性强,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出色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优良。学年内单科成绩均达70分以上,平均成绩80分以上;

    4、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素质测验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育成绩达75分以上。

    (二)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标兵应在三好学生中产生。三好学生标兵除具备三好学生条件外,应在三好学生中特别突出,事迹优秀,能在全校学生中起到榜样作用;学业成绩优异,学年内单科成绩均达80分以上,平均成绩达85分以上。

    )评选名额

    三好学生评选比率不超过分院人数的7%,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比率不超过分院人数的3%。各分院要严格按照要求,依据标准进行评选申报。

    三、表彰和奖励

    评审结束后,由学校召开表彰大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或荣誉证书。被评为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的学生需填写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并留学校备案。

    四、推荐程序、评选要求

    1、本次评选由辅导员组织各班级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依据学生综合考评积分,认真评选。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的原则,各分院严格把关、宁缺毋滥。

    2、有下列情形者不能参加评选:有煽动闹事及破坏安定团结的言行;一学年中,考试、考查课程有不及格现象;请事假累计超过两周;打架、斗殴、偷盗、破坏公物、损人利已、道德败坏;本学年内受过校纪处分或受过通报批评。

    3、评选结果要先在班级公示,公示无误后上报分院审核。分院审核无异议后,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并上报学生处审核备案。学生处审核无异议后,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

    4、评选出的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安阳学院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由各分院负责审查、推荐,并附各分院推荐先进个人的书面报告、公示名单电子版,一并上交学生处。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分院要把评选表彰和推荐活动作为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形式和具体举措,完善相关措施,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2、严格评选,加强管理。各分院要认真把关,严格按照评选的条件和标准开展工作,确保评选表彰和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3、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分院要实事求是地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个人,切实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

       六、材料上报要求

    1、××学院先进个人公示名单一份(含电子文档)。

    2分院公示文档要求:

    1获奖学生名单分班汇总;

    2)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体居中,行距为30磅;

    3正文:班级名称为黑体三号字体,其他为仿宋GB2312三号字体,28磅行距,两个名字之间空两格,名字为两个字的之间空两格。

    3、分院书面报告格式要求

    1)标题:黑体二号字居中,正文仿宋GB2312三号字,行距28磅

    2)推荐审批表中主要事迹和获奖情况一栏格式要求:仿宋GB2312小四字,不少于200字。

    4相关材料上报截止日期:20171028日。


       安阳学院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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