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内容 安阳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日期:2023-05-22 02:34    

安阳学院

关于做好2023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培育高层次青年人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5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1.主要推荐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并为教学工作岗位人员

2.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推荐人选年龄原则要求: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8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重要贡献。

二、推荐程序

单位推荐人选须经过本部门评议公示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要确保教职工的监督权和知情权。每个单位限推荐1人。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对各单位推荐的合格人选进行评议,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最终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三、人选管理

1.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中的不合格者,对有违法、违纪或其它不适于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行为的,由学校河南省教育厅备案并取消其资格。

2.建立择优推荐机制。凡遇推荐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省级人才项目人选时,优先从入选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人选中择优推荐。

四、报送材料

(一)材料清单

1.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含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并注明联系人、手机号码。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1)纸质一式2份,同时报Word版

3.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1份,同时报Word版

4.佐证材料1,按以下顺序制作详细目录,装订成册。同时报佐证材料电子版。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年度考核结果等材料复印件;

2)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科研项目的立项及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五年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获奖、表彰情况: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

4)近五年代表性著作、论文的相关复印件;

5)近五年学术团体任职证明

每位人选的书面材料单独装袋,封皮注明人选姓名、工作单位、单位类别(本科高校)。

(二)材料报送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3年6月2日下午17:00前将推荐人员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40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为自动放弃。

 

人: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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