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3 04:57  当前浏览量为:   【字体:


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7〕588号)文件要求,现启动我校2017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分工与职责

发展规划与评估办公室负责组织全校数据的采集、校验、审核、上报等工作。

责任部门负责分管相关数据和文本材料的采集、录入填报和调整等工作,确保数据和文本材料准确、完整、规范、并按时完成。各部门须指定1人专门负责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填写《2017年安阳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17年9月15日前报送至发展规划与评估办公室,否则无法建立账号。请各部门责任填报人及时加入工作群(QQ群号:255878163),相关数据采集、填报资料请从工作群共享文件区下载。

二、工作任务内容

各部门具体工作任务见附件2:《安阳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

三、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1、准备工作:

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数据任务的具体内容,学习《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和《数据库填报用户指南》(见: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群文件共享)。发展规划与评估办为各责任部门建立填报用户账号。各责任部门账号统一为“13504+部门名称简称”,如“教务处”为“13504教务处”,初始密码统一为“123456”(见群文件共享)。

2、数据录入:

“表1-3 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4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表1-5-1 专业基本情况”、 “表1-5-2专业大类情况”、“表1-6-1 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2 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8 实验场所(科研基地)”,8张基础数据表是填报其他数据的前提,以上8个表应于9月30日前完成录入并提交,以便其他数据顺利填报。其他表格的数据录入均需在10月18日之前完成。

3、审核和上报数据:

发展规划与评估办公室对已经录入的数据进行审核,未通过的,反馈至各责任部门进行调整、修改。审核通过的,各部门打印所报数据,由部门主管签字盖章后送至发展规划与评估办公室存档,完成数据上报。

四、注意事项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统计时间如下:

(一)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自然年是指自然年度,即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三)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17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五、其他事项

数据采集、上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发展规划与评估办公室,联系人:谢静,王晓罗,电话:0372-5027191,电子邮箱:ayxypgb@163.com

六、附件

1.《2017年安阳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

2.安阳学院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采集任务分解表

                                                      安阳学院

                                                     2017年9月11日


附件1:2017年安阳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docx

附件2:安阳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任务分解.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