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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注销梅冰冰学生学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08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382号)文件要求,入学相关事宜中明确“凡新生入学报到前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对梅冰冰学生作取消入学资格处理。现对梅冰冰学生取消入学资格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须通过书面方式向学生处反映情况。

 

附件:关于取消梅冰冰学生入学资格的公示.pdf

 

                  安阳学院学生处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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