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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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3-10-14

1.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负责制订全校学生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并督查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定期总结学生工作;

2.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大学生劳动教育等工作,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3.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教育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4.负责学生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学生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抓好校风、学风建设;调查学生违纪情况,做好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和教育转化工作。

5.负责学生奖励机制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评比、表彰各类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6.负责学生资助育人工作,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奖助学金的评定及勤工助学等工作。

7.负责公寓管理,做好学生宿舍的安排及学生宿舍的安全、纪律、卫生内务管理,创建文明、和谐、安全的学生生活园区。

8.负责学生学籍管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毕业资格审查,学籍档案管理,本、专科学生毕(结)业证书印制、补办,学生证补办等工作,接待处理学生来信来访。

9.负责组织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

10.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新生报到、入学教育、军训及毕业生文明离校等工作。

11.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做好稳定工作,协同推进和谐平安校园建设。

12.负责学校大型学生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13.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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