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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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公告

关于注销蔡佳航学生学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28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五十二条规定、《安阳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五十四条规定: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对蔡佳航学生作开除学籍处理。现对蔡佳航学生注销学籍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须通过书面方式向学生处反映情况。


附件:注销学籍学生名单.pdf 



                  学生处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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