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安阳学院
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通知
校属各分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教育部决定在各地各高校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基础上建设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结合我校实际,确定建立安阳学院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建立导师人才库的主要目的
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由各地各高校推荐的各行各业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高校教师组成,旨在集聚优质共享的创新创业导师资源,切实发挥导师的教育引导和指导帮扶作用,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针对性、时代性、实效性, 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二、选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情操。
(三)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四)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高校教师。
三、入库流程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将建设“校级”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我校创新创业导师入选省、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现将有关要求如下:
(一)校内导师:各分院(部)所推荐导师应是本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高校教师,由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导师人选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二)校外导师:校外导师推荐应遵循“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并由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导师人选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三)各分院(部)首批推荐的导师人数为校内导师1人,校外导师1人。
四、入库导师管理
入选我校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导师,应积极参加我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讲授创新创业教育相关课程或开设相关讲座,担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委,指导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以及参加其他形式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我校将为其颁发荣誉证书。
入选省、全国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导师,将按国家、省等相关规定进行工作安排。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分院(部)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于2016年12月7日下午5:00前完成本部门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并将填报完整的附件2内容报送至发展规划与评估办公室(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联系人及电话:谢静,0372-5027191,邮箱:554395259@qq.com。
附件:1 安阳学院优秀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填写说明
2 安阳学院优秀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