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03 04:51  当前浏览量为:   【字体:


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教办发规【2016】545号文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事业统计的通知》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676号)精神,为确保我校高等教育事业统计(高基报表填报)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我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工作时间安排,结合我校工作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统计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办学基本条件核查工作,做好分析研究,为顺利完成学校“十三五”规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时间安排

(一)10月8日17:00前,各部门明确具体负责此次高基报表填报工作的人员1名(填报内容较多的单位可报2名),并报送其相关信息(含姓名、办公电话、手机号码、QQ号码)至发展规划与评估办公室,为便于工作,请各相关部门具体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加入“安阳学院统计群”(群号QQ:276415293

(二)10月9日~10月14日,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分工内容采集数据,组织审核,完成本部门的数据填报工作;

(三)10月14日17:00前,各相关部门将统计好的数据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发展规划与评估办公室;

(四)10月17日~10月20日,发展规划与评估办公室进行数据汇总、审查及校验;

(五)10月21日,将统计报表呈报校领导审批,校长办公会研讨;

(六)10月26日,将统计报表报送至省教育厅,完成学校的数据填报工作。

三、数据统计任务分工及相关说明

(一)数据统计任务分工

按照各种表格涉及的内容,把统计任务分解到学校相关部门完成,详见《安阳学院2016年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高基报表)填报任务分解表》(见附件)。

(二)指标、填表说明

填报数据涉及到的一些重要指标定义或解释等相关材料请在“安阳学院统计群”共享下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数据统计范围广、项目多、信息量大,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承担具体填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统计工作。

(二)数据真实,有据可查。各部门具体承担统计工作的人员严格按照数据填报说明,细心核对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三)相互沟通,统一口径。由于高基报表相关数据之间存在严密的逻辑关系,各部门填报时需要相互沟通,统一口径。注意表间关系和年度的承接性

(四)责任明确,分工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数据填报分工情况,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数据填报工作。各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填报的数据负责,对数据报表内容要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报送至发展规划与评估办公室。

对有关数据统计的具体问题,请咨询发展规划与评估办公室。

联 系 人:谢  静   任  远

联系方式:0372-5027191  0372-2171006

15993877456   13837231122

554395259      530173427 (QQ)

附件:《安阳学院2016年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高基报表)填报任务分解表》

 

发展规划与评估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