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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阳学院关于选报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9日 10:14:14

各有关分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展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发挥榜样作用,鼓励广大高校青年学子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拼搏进取、全面发展,学生处拟从荣获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中遴选出最优秀的学生典型,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学生范围

2016-2017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

二、事迹材料要求

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照片、师长点评四部分。

(一)个人简介

个人简介控制在200字以内,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参与的重大活动等。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

(二)个人事迹

个人事迹包括标题与正文两部分,2000字以内,行文人称不限。标题要求凝练、鲜明,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正文要求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真实生动、感染力强,以学生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鲜活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资助育人等内容简单机械地罗列成文。格式要求:文档格式为Word版本,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字加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设置为固定值28。

(三)照片

学生一寸证件照1张,要求JPG格式,大小在1M以上,尺寸为25mm*35mm;学生生活照1张,要求JPG格式,横版,大小在1M以上。照片以“国奖事迹+学校+姓名”方式命名。

(四)师长点评

师长点评控制在2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分院领导,或有较大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的职务、职称、姓名等。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有关分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遴选优秀学生典型,于2018年4月3日前将学生事迹材料以电子版方式报送至zzzxlyk@163.com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主题中标明报送分院名称和学生姓名。

联系人:刘亚凯   联系电话:0372—2171018

安阳学院学生处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