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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安阳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5

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有关政策,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4〕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次免除利息和延期偿还本金的对象为: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在2024年内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通知》印发前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政策资助范围内。

二、覆盖范围

免除的利息是贷款学生2024年内个人应支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包括以前年度逾期贷款在2024年内产生的罚息。可申请延期偿还的本金是贷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

三、实施方式

1.本次免除利息,贷款学生不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对于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在《通知》印发前已偿还2024年利息且在此次政策资助范围内,如承办银行尚未扣款,则相应资金不再扣除;如已扣款,则由承办银行退还贷款学生。

2.对处于还本宽限期的贷款学生,因2024年不需偿还贷款本金,故无需申请延期偿还贷款本金。

3.对处于贷款偿还本金期的贷款学生,如需延期偿还本金,本人可提出申请,并按承办银行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如本人未提交申请,则默认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

四、注意事项

1.“《通知》印发前”是指2024年1月26日前。

2.“合同已经结清”是指以合同为单位,单笔合同已经结清。

3.贷款学生需于2024年的助学贷款本金偿还日前(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线上申请渠道现已开放,无需审批,即日生效。具体操作方法可参考《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延期操作指南》(见附件)。

4.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成功后,开发银行会调整助学贷款还款计划,贷款学生需按照新的还款计划约定还款。

5.成功申请本金延期偿还的贷款学生原2024年(含)及后续年度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仍需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还款。

五、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对缓解贷款学生经济压力和就业压力的重要作用,耐心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对政策进行精准宣传,提醒有需要的贷款学生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公告,避免遗漏错过,确保有意愿的学生能熟悉掌握申请流程,把党和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关心送达每一名贷款学生。

 

附件: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延期操作指南.docx

 

 

   安阳学院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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