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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浏览次数: 日期:2015-05-14

关于调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分院(部)、行政处室:
为进一步贯彻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根据省文明河南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文明河南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度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豫教思政〔2015〕72号)精神,结合学校人事变动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调整原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调整后成员如下:


组 长:冯曙光 党委书记
副组长:宫宝安 驻校董事、校长
张怀文 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学院办公室,具体工作事宜由孙勇良同志负责。
成 员:周国瑞 文学与传媒学院院长
刘 华 建筑与工程学院院长
刘福泉 财会学院院长
王志安 航空工程学院院长
张丽平 外国语学院院长
赵志华 音乐学院院长
张红绪 教务处处长
孙勇良 学校办公室主任
江华伟 教学促进办公室主任
肖 强 学生处处长
赵 振 财务处处长
张 宇 招生就业处处长
霍振山 保卫处、基建处处长
王 宇 网络中心主任
李庆军 图书馆馆长
任 舒 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
柳瑞波 美术学院副院长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2015年5月14日